讀經筆記|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三章
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三章延續前文的民事與道德律法,涵蓋誠信見證、對敵的善行、公義審判、安息制度與節期敬拜,並以神對應許之地的應許與帶領作結。整章顯出神對祂子民整全生活的規範——不僅止於宗教儀式,更深植於日常行為與倫理抉擇之中。本文從三個面向探討本章屬靈意義。
一、誠實公義,絕不偏待(出23:1–9)
本段首要強調的是誠信與公正:
不可傳謠言,不可與惡人連手作假見證(出23:1)。不可隨眾行惡、偏袒多數,也不可在審判時偏待窮人(出23:2–3)。
神的律法強調:公義不能建立在情緒、群眾壓力或階級偏見之上。祂所看重的,是內心的正直與公平。
接著,律法命令人對仇敵也要行善:「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,要牽回來給他……不可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,就走開不理,總要幫助他抬開重馱。」(出23:4–5)
這段極具張力——神要求人對仇敵不只是容忍,而是積極伸出援手。這不只是社會和諧的建議,更是神聖潔性情的體現,為主耶穌「愛你們的仇敵」的教導鋪下舊約基礎。
此外,神特別吩咐審判官不可屈枉正直,不可收賄,不可欺壓寄居的(出23:6–9)。祂清楚指出:「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……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,所以知道寄居的心。」(出23:8–9)
神所要的是一個對內公正、對外有憐憫的群體,反映祂的公平與慈愛。
二、安息與節期:敬拜中的節奏與感恩(出23:10–19)
神吩咐土地與人的安息原則:
地要耕種六年,第七年讓地歇息,使貧窮人得吃,野獸得益(出23:10–11)。工作六日,第七日要休息,使僕人、客旅與牲畜可以喘息(出23:12)。
這不只是農業管理與人道原則,更是以神為中心的生活節奏。休息不是懶惰,而是承認我們不是世界的主宰,神才是。讓地與人得以安息,是對創造主次序的敬畏與順服。
接著神命令以色列人每年守三大節期:
1. 除酵節(逾越節後七日,出23:15)
2. 收割節(七七節,出23:16上)
3. 收藏節(住棚節,出23:16下)
這些節期與農事節奏相連,也連結出埃及與神供應的記憶。節期是敬拜、記念與感恩的時刻,使人不因忙碌而忘記神的作為。特別強調:「不可空手朝見我」(出23:15)——敬拜當帶著預備與奉獻的心。
此外神再次強調不可將祭牲的血與酵並獻,不可將脂油留到早晨,要把初熟之物獻給神(出23:18–19),提醒信徒敬拜當分別、潔淨與優先。
三、神的帶領與應許:走進命定之地(出23:20–33)
最後一段,神宣告:「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……引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。」(出23:20)
這段是對進入應許之地的宣言,也附帶條件與警告:要聽從神所差的使者,不可悖逆(出23:21)。若遵行神的話,神必作仇敵的仇敵,敵人的敵人(出23:22)。神必逐步趕出迦南諸族,使以色列得地為業(出23:23–30)。
特別值得注意的是,神說:「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,直等你的人數加多。」(出23:30)
這顯示神的策略與節奏不是一次完成,而是按著人數與承擔能力循序推進。神的應許不會落空,但也不會超越人能承受的時機。
神明確要求他們與當地人不可立約、不可敬拜他們的神,免得成為網羅(出23:32–33)。這是屬靈分別的原則,提醒百姓:得地不是終點,敬畏與忠誠才是長久得福的根基。
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三章將律法帶入生活的節奏中。神不是只在會幕中說話,也不是只關注崇拜,而是關心律法是否成為生活方式,是否在土地、節期、人際、誠信中實踐出來。
願我們作為屬神的子民,也活出這樣的信仰節奏:在敬拜中不空手,在工作中知安息,在倫理上存公義,在人際中行憐憫,在應許中有耐心,在爭戰中不妥協。如此,我們才能在曠野中與神同行,邁向祂所應許的命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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