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筆記|《馬太福音》第五章

《馬太福音》第五章是耶穌登山寶訓的開端,內容涵蓋了天國子民的品格、義的實踐以及對律法的真正理解。此章不僅揭示了天國的價值觀,更指出信徒在世上的使命與內在生命的要求。本文將從三個層面探討其屬靈意義:一、真福的本質;二、信徒的身份與責任;三、對律法的深化詮釋。 一、真福的本質:屬靈生命的八福 第五章開首為「八福」,是耶穌對蒙福生命的描述。耶穌說:「虛心的人有福了!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」(太5:3)此處「虛心」原文意為「心靈貧乏」,指出人承認自己屬靈的貧乏,願意謙卑尋求神的恩典,是進入天國的起點。 接下來的每一福(如憂傷、溫柔、飢渴慕義、憐恤人、清心、使人和睦、為義受逼迫)皆非世界所看重之事,卻是屬神之人的特質。這些福氣不僅描述外在行為,更強調內在的生命狀態。耶穌藉此教導門徒,天國的價值顛覆世俗觀念,福不是來自環境順利,而是來自與神正確的關係。 二、信徒的身份與責任:鹽與光的比喻 耶穌接著說:「你們是世上的鹽……你們是世上的光。」(太5:13-14)這兩個比喻明確指出信徒在世的雙重使命:一是防腐保存,二是照亮引導。鹽若失了味,就無法完成其功用;光若被隱藏,也無法發揮影響。 這段教導提醒信徒不可與世同流合污,反當以聖潔的生命維持道德的力量。同時,信徒也應將善行顯明出來,使人「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這種見證不是為自我誇耀,而是為榮耀神。 三、對律法的深化詮釋:內心的義 從第17節起,耶穌開始論律法與先知。他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;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太5:17)這裡的「成全」,並非僅指遵守,更是指出耶穌對律法的完全詮釋與實踐。 耶穌以「只是我告訴你們」的方式,對殺人、姦淫、離婚、起誓、報復和愛仇等律例進行深入解釋。祂指出,罪的根源不在於外在的行為,而在於內心的動機。例如:「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。」(太5:22)顯明義不是表面的,而是發自內心的聖潔。 這種對義的要求遠高於法利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