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筆記|《出埃及記》第七章
《出埃及記》第七章標誌著神正式展開向埃及施行審判的行動。摩西與亞倫不再只是傳話人,而成為神手中施行權能的器皿。這章揭示:當神的時候到了,祂不僅說話,更親自出手;祂不只是教導信心,更在歷史中彰顯祂的主權與榮耀。
一、神的差遣帶著權柄與結果(出7:1–7)
神對摩西說:「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,你哥哥亞倫是你的申言者。」(出7:1)這一句話直接點出摩西在神計畫中的角色──不是討價還價的代言人,而是帶著神權柄出現的代表。神預告法老心仍剛硬(出7:3),但祂要藉著神蹟審判埃及,使埃及人「知道我是耶和華」(出7:5)。
此段經文強調兩個重點:一是神的主權不受人心左右,祂使用人心的剛硬成為祂彰顯自己的一部分;二是神差遣的僕人,必須照祂所吩咐的「全然遵行」(出7:6)。
屬靈反思是:神呼召人參與祂的作為,不是為了人的表現,而是為了成就祂的計畫。我們所服事的神,是掌管人心、歷史與結局的主宰。信徒無須擔憂人的反應是否配合,只需問自己是否全然遵行神的話。
二、第一場神蹟:權柄的交鋒(出7:8–13)
當摩西與亞倫再度進見法老,神命亞倫將杖丟在地上,變為蛇(出7:10)。這是神第一次在法老面前公開顯示能力的神蹟。然而法老也召來術士與行法術者,他們用邪術做同樣的事──他們的杖也變為蛇,但「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。」(出7:12)
這場看似平手的比試,實則揭示神的能力凌駕於一切假象之上。亞倫的杖吞了術士的杖,是對神權柄的明確聲明:祂不是一個強中之強的神,而是唯一的神。
屬靈反思是:在屬靈爭戰中,真假力量可能表面看來接近,甚至令人迷惑,但最終的分別在於結果與本質。屬神的能力總是建立、釋放與勝過的;屬人的法術終將顯露虛假。信徒不要被短暫現象迷惑,要持守信靠那位終極掌權的主。
三、第一災:血染尼羅,審判開始(出7:14–24)
法老仍不聽從,神吩咐摩西清晨去尼羅河邊見他,並對他說:「耶和華─希伯來人的神打發我來見你……你還是不聽。耶和華這樣說:我要用我手裡的杖擊打河水,水就變作血。」(出7:16–17)
亞倫照做之後,河水變血,魚死,河臭,埃及人不能喝河水(出7:20–21)。這災不是僅針對自然環境,更是針對埃及神明──尼羅河被視為生命之源與神聖象徵,如今被神審判。
然而術士也「用邪術照樣而行」,法老仍剛硬不聽(出7:22)。
屬靈反思是:神的審判有時不是為了立刻改變人心,而是揭露人心的剛硬。神的作為,不一定馬上帶來悔改,但會逐步顯出祂的公義。信徒不應以結果快慢論神是否作工,而要認識神審判與憐憫的節奏自有其時機。
四、神的工作漸進,信心也要堅定
本章從預告審判,到實際顯明第一災,過程中仍未見法老悔改,百姓也尚未得釋放。若從人的角度來看,似乎進展緩慢、成效有限,但從神的角度來看,祂正一步步揭開祂大能與榮耀的畫面。
屬靈反思是:信心不能只停留在神應許時的感動,也不能因初期無效就放棄。神的作為有時是先挖掘人心的頑梗,才建立真實的信服。我們若在過程中堅守信念,必定看見神的作為不落空。
神出手,就不再止步
《出埃及記》第七章是神審判行動的開端。祂不再僅透過言語,而是以作為直接對抗法老與埃及的權勢。在這場屬靈與歷史交錯的戰場上,神所尋找的,是那些「照祂所吩咐全然遵行」的僕人(出7:6),不是聲音最大的發言人,而是手中忠心執行的人。
信徒要記住:神若出手,事情就不會回到原點。法老再剛硬,也抵擋不住神的手。願我們在神作為尚未完成之時,不被眼前的抵擋所嚇倒,而是堅持到底,直到祂的榮耀完全顯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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